一、医院简介
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,始建于1944年,前身是国民党军政部陆军医院,1950年改编为西南军区总医院,1955年转隶第七军医大学为第二附属医院,1975年改称第三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,2017年改编为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,对外称新桥医院。
现开展床位3000张,拥有国际化一流的重症监护病床312张和现代化层流净化室53间,医院设有临床和医技科室49个,拥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军队建设项目、国家级重点(培育)学科、全军医学研究所等学科荣誉61项。医院是临床医学博士后流动站,拥有博士学位授权点学科22个、硕士学位授权点学科29个、国家住培专业基地25个、专培基地3个,现有教职工近5000人,其中教授、副教授近300人,博(硕)士导师近200名。医院年门(急)诊量300万余人次、年收治病人13万余人次,手术量10万余台次。现已建设发展成为一所主干学科强健、临床技术突出、人才队伍坚实、军事特色鲜明,集教学、医疗、科研、卫勤保障和预防保健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现代化教学医院。
二、引进条件
政治合格、职业道德良好,体格检查达到军队入职体检标准,具有与岗位相符的专业技术资格等。
三、引进方式
博士引进共采取 4 种方式,包括:
(一)军官直接选拔招录
1. 招录对象
主要招录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应届博士毕业生,部队急需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量从非“双一流”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的院校和科研机构应届博士毕业生中择优选拔。
2. 招录条件
(1)学历条件:应届博士研究生,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不列入招录范围。
(2)年龄条件:截止毕业当年年龄不超过 34 周岁,工作急需的,以及少数民族和曾经服过现役的,年龄可放宽1岁。
(3)其他条件: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细化具体招录条件。
3. 福利待遇
(1)薪资待遇
享受基本工资、津贴、补贴、奖励工资、课时费、防暑降温费等,专业技术军官享受专门的岗位等级津贴和绩效津贴,具有完备的职业发展路径和定期增资机制,随个人成长和社会经济发展,逐步提升薪资待遇。
(2)医疗待遇
军官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享受免费医疗;军官父母及配偶父母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享受优惠医疗(医保结算后门急诊费用减免 20%,住院费用减免 50%)。
(3)住房待遇
单位提供公寓住房,享受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等。
(4)其他待遇
享受健康体检、探亲休假、探亲路费、子女入托入学、保育教育费、夫妻分居补助费、配偶荣誉金、父母赡养费、随军未就业配偶生活补贴等福利待遇
4. 联系方式
李老师:023-68755793
(二)文职人员免笔试招录
1. 招录条件
(1)人员类别: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才;
(2)学历条件:博士研究生、“双一流”院校及“双一流”学科硕士研究生;
(3)年龄条件:博士不超过45周岁、硕士不超过35周岁。
2. 福利待遇
(1)工资待遇
文职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、津贴、补贴、奖励工资等,专业技术文职人员享受专门的等级津贴和绩效津贴,具有完备的职业发展路径和定期增资机制,随个人成长和社会经济发展,逐步提升薪资待遇。
高层次文职人员:在大学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工作,入选国家、军队、陆军人才工程计划、重庆英才计划,或以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、科研、医疗等成果奖项的高层次文职人员,试行年薪制、协议工资制薪酬分配办法。年薪制协议期限一般为5年,由“固定年薪+绩效年薪+奖金”构成,三者一般按照70%、20%、10%比例设置(年收入约18-100万/年)。协议工资制协议期限一般为3-5年,由“基本年薪+绩效薪酬”构成,总额不超过所在院、系、中心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年人均总收入的5倍。由“固定年薪+绩效年薪+奖金”构成,
(2)保险待遇
参加当地社会保险,包括养老保险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、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,军队为文职人员建立职业年金。看病享受社保待遇,军队给予医疗补助;执行军事任务期间免费医疗。
(3)住房待遇
实行社会化、货币化保障政策,享受住房公积金、住房补贴、房租补贴和住房补助。
(4)其他福利
享受健康体检、探亲休假、探亲路费、子女入托入学、保育教育费、夫妻分居补助费等福利待遇。
3. 联系方式
龚老师:023-68755793
(三)博士后招录
1. 招录对象及条件
(1)具有坚定的思想政治和良好的道德品质。
(2)年龄应当在35周岁以下,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。军队新型作战力量领域和工作紧缺急需岗位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,经军委政治工作部批准,进站年龄条件可以放宽1至3岁。
(3)近5年的代表作成果(第一或通讯作者)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在JCR分区Q2区及以上论著1篇,且IF≥10.0;在JCR分区Q2区及以上论著1篇,且单篇IF≥5.0;在CSCD核心期刊发表论著至少3篇。
(4)具备全程脱产进站研究的条件,进站后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
2. 待遇保障
(1)薪酬待遇
A类52.2-54.6万元/年。科研启动金30万元,安家费10万元。
B类37.6-40万元/年。科研启动金10万元或者30万元,安家费6万元。
C类33.6-36万元/年。另提供科研启动金10万元,安家费3万元。
(2)出站绩效
根据出站成果,科研绩效最高可超百万。
在站期间获批国家或重庆市“博新计划”(60万元/两年,其中40万元为日常资助),按国家审批标准发放工资,同时享受博士后工资待遇;获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,军队按照1:1匹配经费。
(3)住房保障
在站期间提供博士后公寓(家具家电齐全)或发放租房补助。
(4)出站留用
出站博士后优先留院工作,出站绩效达三等及以上的,除按照医院有关人才政策享受相关待遇外,给予科研启动金50或100万元。在站期间年限计入工作年限,职称时间按照重庆市评审通过时间。
地方博士后工作期满后,符合政策条件的,优先推荐办理军队文职人员和医院特聘专家或特需人才引进。
(5)其它待遇
地方博士后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本人落户,子女入学入托与单位相同资历现役干部同等对待;军队人员在站期间符合条件的,可享受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。
每年提供免费员工体检1次,本人及家属享受本院就医绿色通道。在站期间可正常申报专业技术职称。
3. 联系方式
黄老师:023-68755364、13627641922
(四)劳动合同引进
1. 引进条件
(1)学历条件: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;
(2)年龄要求:初级职称 35 岁以下,中级职称 40 岁以下,高级职称 50 岁以下;
(3)具有岗位相符的专业技术资格。
2. 福利待遇
(1)工资待遇
根据岗位类别享受年薪或月薪待遇。
月薪制,由“基本工资+基础性绩效+超劳绩效”组成(年收入约 18-40万元)。基本工资部分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。
年薪制,根据其科研成果、人才奖项等综合业绩,确定薪酬待遇标准。科研岗年薪 14-110万/年,实验技术岗年薪 12-19 万/年。
(2)博士津补贴
博士津贴5000-8000元/月,并享受租房补贴2000-3000元/月;获国自然基金的,博士津贴调整至1万-2.8万元/月。博士津补贴在“基本工资+基础性绩效+超劳绩效”或年薪之外发放。
(3)成才扶持
可申报青年博士孵化计划 10-30万。优先选派学术交流、出国深造,在课题申请、职称晋升、人才遴选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。
(4)职称晋升
采取“评聘分离”的办法,先参加重庆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(直招入伍、文职人员参加军队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),取得资格后,再参加医院评审,聘任相应职称岗位。
(5)社会保险
五险一金根据岗位等级,按照重庆市人社局公布的社平工资的1.5倍-3倍缴纳。
(6)暖心福利
享受就医优先,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;鼓励继续深造及出国留学,保留岗位;子女入托、户口迁入、本人及亲属就医绿色通道等;每年可享受带薪年假等。
3. 联系方式
王老师:023-68774846
(五)军队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
1.引进类别。主要包括科技领军人才、学科拔尖人才、青年科技英才、高水平创新团队。
2.引进方式。主要采取直接引进文职人员、特招入伍等方式。
3.福利待遇
军队单位特招引进对象入伍,按照军队特招地方专业技术人员入伍有关规定执行。
直接引进文职人员的,除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级别的文职人员工资津贴、福利待遇外,还可以享受下列待遇:
(1)安家补助费。按照每名科技领军人才税前最高100万元、每名学科拔尖人才税前最高80万元、每名青年科技英才税前最高60万元的标准,由用人单位与引进对象协议确定发放安家补助费具体数额。
(2)科研启动经费。按照每名科技领军人才一次性最高500万元、每名学科拔尖人才最高300万元、每名青年科技英才最高200万元的标准,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科研启动经费具体数额。
(3)按照单位相关政策享受住房保障和医疗保障。
4.联系方式
李老师: 023-68755793
四、招聘岗位
具体招聘岗位、数量及要求请扫描下方二维码。
五、应聘方式
邮 箱:rsglbgs@163.com或1875192682@qq.com;
邮件命名为:应聘科室+应聘岗位+姓名+学历+联系方式
电话:023-68774846
联系人:王老师
地址: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正街183号
2024年1月15日